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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吴之璠松荫对弈图竹雕笔筒

   

华夏经纬网 200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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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经纬网26日讯: 数年前,一日客来舍下造访,出一颇旧之竹雕笔筒赠予,欲索拙作荷鸭图一幅。予喜甚,挥洒立就,奉之为谢。
 


(图1)

(图2)

(图3)

(图4)
  
  这是一件清吴之璠松荫对弈图竹雕笔筒(图1),椭圆形,棕灰色,高15.5、口径13.1-14.7厘米。可能因为一度保管不善,笔筒受到潮湿环境的侵蚀,外观呈陈旧的木质感,光泽也较弱,内底已有些朽意,可喜的是尚完好无缺。笔筒的正面刻二老者松下对弈,以石为案,就石而坐。一老者举棋未定,另一老者凝神以待。绝壁虬松之下,别无它物,作者用简练的艺术手法表现出一片寂静空旷的境界,使人觉得在这里对弈的定是二位世外高人。笔筒的另一面刻两句诗:“每逢对坐无言语,尽日时闻下子声。”(图2)其后的款识为:“康熙丙午秋 之”,并于凸起的小方块中刻一阴文“吴”字印。书法为行草体,遒劲挺秀。笔筒的右侧面除款识外,在款识与一老者背后的大片空白处,刻一椭圆形阳文“宝”字印,在整个画面的构图中起到了平衡的作用,同时也加强了前后二部分之间的联系,在构图上是不可缺少的(图3)。在笔筒的左侧面,竖起一块完整的石壁,刻出其大体轮廓后,未加修饰,而是在上面加刻二行阴文小字上款,曰:“奉祝天平兄花甲之寿於太行。”书法为行楷体,挺秀儒雅颇具书卷之气(图4)。笔筒足部的处理较为光洁平整。

  从款识得知,这件笔筒是康熙丙午年之秋,即康熙五年(1666 年),吴之璠客游太行时为祝贺他的朋友“天平兄”(无考)的60寿辰而刻制的。是一件即兴之作,如同画家的即兴之作一样,相对平常而言往往是率意为之,不计工拙而自工。因为寥寥数笔,所画之物跃然竹上,其艺术功底一目了然。这类作品恰恰是作伪者所无能为力的。正因为如此,这件笔筒的雕刻风格不是精雕细刻,而是简约质朴。

  可能由于寿期的时间限制,在制作过程中,只有“惜墨如金”,取其大略,舍去细部了,但能突出神韵,颇具中国文人画疏朗超逸的趣味。如果将这件笔筒与吴之璠的另一件名作,即北京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对弈图黄杨木雕笔筒作比较,这一件当算是文人“大写意”之作了。这件笔筒尽管是即兴之作,依然具备了吴之璠作品的某些特点。这件笔筒采用的是深浮雕和浅浮雕相结合的刻法,最深处有0.7厘米,这种深浮雕技法正是吴之璠早年师法“三朱”的痕迹所在。同时还可以看出吴之璠的自家路数,在浅浮雕技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薄地阳文”的刻法在这里已初露端倪。吴之璠喜欢在刻画具体的物象之外,将虚处刮及竹理,使之出现光素的地子,并常在这地子上用凸起的阳文刻出成片的诗句,使整个画面达到图文并茂、虚实相生的艺术效果,这件笔筒也不例外。还有,由于要凸起阳文而刮平地子,便自然而然地形成笔筒的口沿及足根微有外侈,这是吴之璠某些作品的又一特点,这件笔筒也是如此。再看那为了使构图得以平衡而加刻的椭圆形“宝”字印,在吴之璠的另一件名作,上海博物馆所藏的二乔图竹雕笔筒上也同样出现过。只不过那一件所刻为阴文,这一件所刻为阳文。阴文阳文之别,是和艺术处理的需要分不开的。特别要指出的是,这件笔筒上所刻的诗句,虽然只有两句,但在艺术处理上却布满了一个宽面,因为字数偏少而字形较大,只有如此才能和整体的风格相一致。只有字形大了,才能便于发挥作者行草书的功力。此笔筒上的书法一气呵成,苍劲有力,气韵生动,堪称上品了。《嘉定县志》所记载的:“吴之璠字鲁珍,工人物花鸟,行草秀媚遒劲。”信不虚也。

  综上所述,可以认定这件笔筒是吴之璠偏早期的作品之一。既有年款,又有上款,制作的时间、地点、目的均十分明确,是研究吴之璠竹雕艺术和吴之璠生卒年代十分珍贵的资料。

  在历史所遗存下来的吴之璠有款识的作品中,有明确纪年的比无年款的真实性更加可靠。因为纪年款为研究工作提供了更多的信息,也增加了鉴定的依据。

  收藏于上海博物馆的吴之璠山水人物笔筒(见《上海博物馆集刊》第六期,朱淑仪《吴之璠及其竹刻艺术》一文图10)就被定为伪品。朱淑仪先生在该文第三节“真伪之辨”中写道:“山水人物笔筒,现藏上海博物馆。这是一件有‘之’伪款的作品。笔筒上也采用了深浮雕兼透雕技法刻松下四老赋诗作画的情景,背面另有二老平顾交谈,周围侍女、书童数名。此类文人雅集的题材在明末清初时较为多见,当时的木雕、犀角、象牙等雕刻工艺品中选取该题材甚多。此笔筒的构图布局以及雕工与之相差甚远,山洞石穴用刀生硬,松树枝杈蟠曲似爪,松针层次不清,显而易见并非出自之之手。笔筒上有‘戊戌春三月’年款及‘之’隶书款,下有‘吴’字方印,洞穴间另有‘之’隶书方印一方。其书体章法、落款部位及印的书刻都属伪造者臆想。此件竹刻系清代晚期嘉定地区的一件无款作品,被添加了伪款。”

  从以上的描述和论断中,我们很容易发现文章的作者在对该笔筒进行鉴定时,忽视了艺术品鉴定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常识性问题,那就是任何一位作者,不管他是工艺美术大师还是书画大家,其早期作品和中晚期作品相比,艺术水平和风格特点是有很大差别的,有时候的确会给人以“相差甚远”的感觉。这种差别是客观存的,是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因此,我们不能拿艺术家完全成熟以后的艺术水平作为尺子去衡量其早期尚未成熟的作品,从而轻率地把真品误判为伪品。文中提到“此类文人雅集的题材在明末清初时较为多见,当时的木雕、犀角、象牙等雕刻工艺品中选取该题材甚多。”这不仅不能作为把该笔筒定为伪品的依据,相反恰恰从选取题材的时代特征上证明了该笔筒是真品。同一题材被同时代的不同品种的工艺品所取材是最为正常的,同一题材被某位艺术家反复采用也是正常的,鉴定时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对待,该笔筒所采用的深浮雕兼透雕的技法正是吴之璠早年取法“三朱”的实证。至于该笔筒在款识的书体章法、落款部位及印的书刻方面被认为所存在的问题,亦并非伪造者的臆想,而是由于吴之璠竹雕艺术尚未成熟而造成的,这应该视为吴之璠早期作品的特征之一。如果没有年款的话,那么吴之璠对这件作品的著作权有可能永远被剥夺了。

  我认为上海博物馆所藏的这件吴之璠山水人物笔筒并非伪品,而是一件艺术水平不高却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目前所发现的制作时间最早的吴之璠竹雕笔筒真品。这件笔筒对研究吴之璠的竹雕艺术及其生卒年代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无法取代的价值。

  如果把上海博物馆收藏的山水人物笔筒和本文所介绍的松荫对弈图笔筒相互比较,则可以看出吴之璠竹雕艺术前进的某些轨迹。前者完全取法“三朱”,且艺术平平,无可称道;后者已表现出逐渐脱离“三朱”,开始探索自家之面貌了。如果仔细观察,还可发现二者在松树的表现手法上有着共同之处,那就是朱淑仪先生所谓的“松树枝杈蟠曲似爪”的特征。出现这种情况不可能是作伪者臆造的巧合,只能是“一母所生”的结果。这两件笔筒的制作时间前后相距八年,出现以上情况是合情合理的。鉴定之道,往往是某些细微之处能够为判断真伪提供重要的依据。不管是作品的优点还是缺点,只要是独具个性的特点,就能在鉴定中起到同样的作用。

  由于史料记载之不详,各家对吴之璠生平的介绍通常是:“清代康熙时竹刻名艺人”、“清初著名竹雕艺人”、“活跃于康熙年间”等,这些当然是无可非议的。有的指为“康熙中晚期”,亦有谓:“生卒年不详。为三松后嘉定第一名手。刻竹年款多在康熙前叶。”也有更为具体的说法:“生于清初,卒于康熙晚期,主要活动在康熙中晚期(罗扬《清代竹刻艺术家吴之璠及其作品》,《收藏家》总39期)”。还有,北京故宫博物院藏吴之璠对弈图黄杨木雕笔筒(又名吴之璠东山报捷图黄杨笔筒)被认为是吴之璠于康雍年间制作的呈进之物(王世襄《清吴之璠三顾茅庐图黄杨笔筒》,《收藏》2005-08)。由此可见,只要对吴之璠的生卒年代问题稍加具体化,便产生分歧。下面就此问题谈谈个人之浅见。

  我认为目前最好的办法是利用吴之璠作品的纪年款进行推算,从而找到一个较为准确的答案。鉴于资料所限,下面将吴之璠有纪年款的作品粗略统计如下:

  上海博物馆藏,山水人物笔筒,制于顺治十五年戊戌(1658年)。

  本文介绍,松荫对弈图竹雕笔筒,制于康熙五年丙午。

  《中国雕器收藏与鉴赏全书》著录,竹刻对弈图笔筒,制于康熙十七年戊午(1678年)。

  金西崖《刻竹小言》著录,张仙像及赞笔筒,制于康熙二十七年戊辰(1688年)。

  金西崖《刻竹小言》著录,戏蟾图笔筒,制于康熙二十八年己巳(1689年)。

  褚德彝《竹刻脞语》著录,二骏图笔筒,制于康熙三十五年丙子(1696年)。

  中国国家博物馆藏,刘海戏蟾图竹雕笔筒,制于康熙四十二年癸末(1703年)。

  从以上吴之璠作品的纪年款中,可以看到制作时间最早的是顺治十五年,制作时间最晚的是康熙四十二年,前后相距45年。以这些资料为依据,我们就可以推算出吴之璠生卒的大约年代了。

  本文所介绍的吴之璠松荫对弈图竹雕笔筒,是吴之璠在康熙五年为“天平兄”祝贺60寿辰而制作的。如果吴之璠在康熙5年也是60来岁的人,那么至康熙四十二年已经是近百岁的人了,不可能再刻制笔筒了。何况康熙五年制作的这件笔筒还带有一些早期的特点,所以吴之璠的年龄肯定要小于“天平兄”的,他们之间应该是忘年交,吴之璠有可能小于“天平兄”20岁至30岁。假设吴之璠小于“天平兄”25岁,即康熙五年吴之璠35岁的话,那么顺治十五年刻制山水人物笔筒时27岁,至康熙四十二年刻制刘海戏蟾笔筒时72岁。如果按这种假设推算,其生年为崇祯五年(1632年),至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已是过90岁的人了,他即使还健在,也不可能从事雕刻创作了。前面的假设,兼顾了吴之璠作品纪年款中最早的和最晚的年份关系,应该是接近实际的。关于吴之璠的生卒年代问题,我认为较为准确的提法是,吴之璠生于明崇祯前期,卒于清康熙晚期。(文章来源:雅昌艺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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