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

 

 

甲方:  华夏经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中国艺购网网(www.chinayigou.com 是属于甲方的一个电子商务网站。为了共同给客户提供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及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双方就开展电子商务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负责中国艺购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

2、甲方在中国艺购网为乙方设计制作一个商品网上销售平台——网上商店(以下简称“网店” ),保证乙方通过网店远程后台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商品销售情况,并确认获取的网上订单。

3、甲方要及时将从网上销售平台获得的乙方商品购货订单在网店远程后台管理系统中显现,并设专人通过电话与乙方联系进行确认

4、甲方可选择性为乙方在“中国艺购网”相关的栏目上免费进行企业形象和商品宣传推介,并保证不损坏乙方品牌形象。

5、甲方负责将客户的投诉与建议及时转达乙方,并协助乙方解决与客户间的纠纷。

6、甲方承担因商城平台系统出现问题的责任(电信线路及银行系统的问题除外)。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情况时,甲方免除上述责任。

7、甲方在工作日时间内指定技术工程师随时为乙方提供网络技术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同意遵循本协议作为商城的入驻商户,并享有商城为商户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优惠条件,同时必须遵守商城的管理和运行规定,履行本协议及甲方要求的其他义务。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基本业务情况说明等资质材料。并承担由于所提供的资料不准确、不真实而给甲方、第三人或买方造成的民事、刑事、经济法律责任;甲方对此保留终止为乙方提供服务的权利。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授权甲方对其商品在互联网上的销售及对网店的维护,并保证在甲方商城网上委托甲方销售的产品是合格的、是国家允许销售的产品。

4、乙方保证其产品、产品详细资料没有危害或侵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名誉及人身、财产权利。

5、乙方保证在甲方商城网上委托甲方销售的自有或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国外法人、社团、机关、公民及其他组织)产品不存在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侵权与纠纷。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免费开店要求,录入上传网店和商品的详细资料(包括网店详细介绍、商品图片、商品价格和简要说明、以及商品的配送方式等)、新商品信息及优惠活动内容。乙方在缺乏技术条件的情况下,同意支付      /次委托甲方进行网店商品资料的技术处理、录入和上传。

7、乙方保证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订单以及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按时准确向客户提供商品或售后服务,并出具相关正式票据。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甲方提供的客户履行“三包”服务,承担因信息虚假、产品质量等问题而引起的投诉、退货等任何纠纷或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客户及任何第三方造成的赔偿责任。

三、经营方式及结算办法

1、经营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网店销售商品的市场价、会员价及相关资料。甲方按照乙方通过网上平台商品销售总额价格提取     %的商品交易费。对于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不含银行、邮局汇款)的订单,银行和支付网关将按每笔订单总额扣减2%的手续费,该款项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收到用户购买商品的款项后,必须及时将商品订单和用户相关情况资料及时准确的通过网店远程后台管理系统或者电话(传真)通报给乙方;若订单未交易成功,需在收到订单7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和订单买方同时向甲方提交未交易成功的证据(传真件、电子邮件)。如果超期或者有一方不提供证据甲方则视同该订单交易成功。

3、配送货方式: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用户购买商品订单和详细资料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商品配送;并在配送完成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将配送信息通过网店远程后台管理系统或者电话(传真)反馈给甲方。

4、资金结算:甲方负责接收用户通过在线支付、银行和邮局汇款支付的货款,并每月根据网上交易的结算凭证与乙方进行一次资金结算(乙方单笔交易额达到1000元以上可以在客户确认收到商品后的7个工作日内结算;如果出现商品质量或者售后服务问题纠纷,甲方则可以延期待问题解决后结算)。

四、违约责任

1、双方应全面认真的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受约方造成的损失(赔偿额以受约方提供的依据为准)。

2、对于非本协议双方过错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应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摊,并相互协助有过错方进行索赔。

3、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的客户配送产品的,自违约之日起,乙方承担因违约而给客户或第三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退货、更换、补偿、赔偿等);

4、本条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项,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日万分之五的赔偿金。

五、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自动终止;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1)、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且已逾期30日的;

2)、乙方三次(含第三次)无故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的客户配送产品的;

3)、乙方未能提供“三包”服务或“三包”服务遭到客户三次(累计计算)质疑且未能彻底解决的。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1)、甲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且已逾期30日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

2)、甲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且已逾期30日的。

六、附则

1、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任何一方认为需要修改或变更本协议任一条款或增加、减少任一条款,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签订本协议的附件或补充协议。

2提前解除本协议的,解约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解约通知之日起30日内应做出同意或不同意解约的书面答复。

3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双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甲方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的生效、有效期限、续约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网上注册之日起生效;

2、任一方在本协议届满前30日前,可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续约申请,另一方自收到续约申请之日起应在30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本协议自动顺延。

九、本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华夏经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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